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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孝文化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2012-04-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工作已正式启动,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统一在武汉举行。距离省考还剩十天左右复习时间,广大考生还需投入到紧张的复习备考中。申论热点一直是公务员考试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特搜集一系列申论相关的社会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考生复习时可结合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孝文化
  【热点材料】
  材料一:
  北大公布的《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孝敬父母者不得被推荐”,该规定引发了很大争议。昨日,北大招办负责人回应称,“不孝敬父母不得被推荐”是一条禁止性的规定,但不能被反过来解读。
  该负责人称,此次校长实名推荐制首次提出了学生不得被推荐的标准,北大在此过程中不比较谁更孝敬父母,但孝不孝敬父母却是能否获得推荐资格的一条底线。一个对父母感恩的人,相对而言对他人、对单位、对社会,也会比较容易培养出责任感,“这是做人的起码良知,我认为对此不应当存在分歧。如果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也可以被中学校长推荐到北大来就读,我们就没有尽到教育者应尽的责任。”
  该负责人承认,为孝敬父母制定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很困难,不是天下所有的事物都可用数字去量化和标准化。事实上,是否孝敬父母并不需要做特别复杂的考核,有时候只要看他和父母在一起的情况就一目了然,哪怕只是简单的面试考察,一句话、一个动作或一个眼神就足够了,“之所以要明确这一规定,是因为现在很多学生智商可能很高,成绩可能非常优秀,但对父母和他人充满了冷漠,认为所有人都该为他服务,北大不欢迎这样的学生。”
  材料二:
  近日,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开展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在北京启动。该工程旨在通过培养孩子孝心,在青少年中开展孝文化普及教育,工程计划通过5年时间培养百万名孝子。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青少年教育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针对孩子的孝心培养问题总结出了“孝心培养适龄化,孝行养成生活化,过程家庭参与化”的孝心培养工作思路和“百日培养,三年跟踪,长期帮助”的培养模式,吸收了孔子、孟子、曾子等圣贤有关孝行教育的思想精华,结合了国内外青少年专家和成功培养孩子成才的优秀家长的先进理念和经验。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针对4岁至6岁孩子的特点,从养礼仪、育孝行、养感恩、拓智慧入手,把孝心培养教育融入到生活中,使孩子在动中学、在学中动。
  材料三:
  2011年10月24日早晨,深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公务员廖某,与59岁的父亲发生冲突,其父的衣服被廖某撕破,身体多处受伤,左肩膀上更是被廖某咬得鲜血直流。年近六旬的老父老母,从湖南郴州老家来深圳帮助儿子带孩子,没想到得到的竟是身为公务员的儿子的辱骂和殴打。
  随后的调查更是显示,在4个多月时间里,廖某曾7次暴殴亲娘,骂母亲是猪,“咋不撞车死掉”?不过,与机场刺母中的汪某面对社会指责却“默不作声”不同的是,咬父事件发生两天后,在媒体、舆论的压力下,一直逃避的廖某幡然醒悟并最终站出来承认了错误,事情以一家人和解收场。
  为此,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还专程给当地报社写信说,这件事引起了他个人的一些深层次思考。“从小处讲是一起家庭纠纷,当事者缺乏道德修养,违背伦理,行为失范。而从大处讲,可看作是当前转型期社会道德水准、伦理规范方面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材料四:
  2011年12月27日下午,“机场刺母案”二审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涉案行凶人汪某强调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应该接受治疗,不应受到刑事处罚。汪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当初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存有瑕疵,并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9个月前,汪某“机场刺母”一度引发了社会从“孝道”、“责任”层面对其一致谴责,不过,时至今日,这位涉案当事者本人并没有就自己的行为从道德角度主动回应大众,他依然在苦苦辩护,认为自己不该受到刑事惩罚。
  “机场刺母”发生在2011年3月31日。当晚旅日留学生汪某回上海后,因学费问题与母亲产生争议,在浦东国际机场到达大厅内向前来接机的母亲连刺了数刀,这一幕令周围人都震惊不已,汪某随即被警方带走。
  刺母案发生七个月后,2011年10月下旬,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司法鉴定出具的报告显示,汪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检方认为其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汪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汪某的辩护人则认为事发时汪某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为其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考点分析】
  一、对孝子工程的看法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顺父母和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当下“不孝”之举却屡见报端,在这种情况下,“小孝子培养工程”的启动,可以说是应时而生。
  小孝子培养工程旨在通过培养孩子孝心,在青少年中开展孝文化普及教育,其出发点是应该肯定的,但实际效果恐怕未必尽如人意。
  一方面,小孝子培养工程的确有着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第一,百善孝为先,孝是维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一条纽带,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可否认,当下确实存在一些子女不孝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说,培养儿童孝顺、感恩的孝德工程很有必要,其最大的现实意义不是培养出多少名“标准孝子”,而是通过这一工程的实施,向广大青少年灌输孝的意识,培养他们孝亲敬老的思想美德,带动更多人的有孝心、有孝行,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孝为美的社会氛围。
  第二,一个人幼年时期的心理素养,必将影响将来的人生轨迹。“孝为德之本”,教孩子孝敬父母是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该工程让孩子从小就接受传统道德精华的熏染,用中国特色的道德文化培养他们的传统心性,对德育发展是一个积极推进。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提倡对孩子进行孝心培养的初衷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涉及到“孝心能否量化培养”、“应在什么阶段培养”以及“如何衡量孝心”等具体问题,却又需要更深层、更系统的的考量。
  第一,孝道没有统一的可量化的评定标准。用统一标准要求孝子,既不合实际,也背离科学,“孝”有许多统一的标志与行为指征,以一个“中华小孝子”的名号来涵盖孝道显然过于武断。
  第二,孝道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孝”乃发自内心,表于言行的一种品德,其多半得自于儿童对社会的认知,以及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如果说存在“培养”这种“方法”的话,也是一个漫长的示范与模拟的互动过程,是长期教化和环境影响的结果,而不是简单的“批量生产”。因此,仅靠办学习班进行短期培养,是完全不够的。
  第三,孝道的保持和增强需要长期的努力。一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 这些实际问题更是“孝子培养工程”所解决不了的。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培养“孝道”呢?
  首先,孝道的培养针对的是人们灵魂的锻造和升华,是一个庞大的、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和氛围,才能让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得到升华、得到引领。
  其次,在孩子行为习惯中,家庭教育是渗透力最强的教育,家庭是最好的课堂。要想培养孩子的孝心,父母首先要以身作则,因为“身教重于言教”。要把孝心变为孩子的实际行动,就应当从日常小事抓起。只有在孩子有了切身体验时,才能体会父母付出的辛苦,从而知道体谅父母,尽自己的能力帮父母,为父母分忧解愁。
  总之,道德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孝子更不可能批量生产。只有通过社会方方面面一起行动,才能真正构建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氛围,才能真正培养出父母膝下知冷知热的儿女,才能真正找回“孝”文化。
  二、孝观念淡化的原因分析
  孝观念日趋淡化并非仅仅是从道德层面谴责就能解决问题的,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如今,中国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年轻人所占比重越来越少而年长者越来越多,“4-2-1”家庭结构日趋普遍,同时,社会的养老保障体制的远未健全,年轻人养老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开始越来越多的人试图逃避责任,在山东曲阜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6%的人认为孝与不孝与经济有关。
  另一方面,具体的阶层也存在具体的困难。在城市中拼搏的年轻人正面临越来越多生存压力,在生存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的情况下,孝心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自然被排在了后面。在农村,城乡二元分化对立的社会体制,也增加了农村人养老困难。农村家庭的割裂,一家人分处几地的现象非常普遍,一家人都难以团聚、朝夕相处,“孝文化”和“孝心”培养自然无从谈起。
  三、弘扬孝文化的意义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始终闪耀着不灭的光芒。孝文化奠定了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包含了许多宝贵的精华内容,对于和睦乡里,促进家庭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孝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文化纽带,成为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显著特征。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伦理道德正处于重构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深入研究和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对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伦理道德规范,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形成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高扬爱国主义的旗帜,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内涵,并身体力行,站在已有的文化高度上继续向前行走,才更能感悟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泱泱大国的地位和使命。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和理想,而社会的和谐首先就在于家庭的和谐。孝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智慧,是民族精神重要的方面。挖掘孝传统,弘扬孝文化,以孝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突破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弘扬孝文化的对策
  1、充分了解老年人的真实需要。由于社会价值观的改变与教育水准的提升,老年人的生活价值观也有很大变化;由于资产积累的加速与经济保障制度的充实,老年人的经济能力也已有较大改善。这些因素都使得现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要充分了解老人的真实需要,满足其多方面的需要。
  2、倡导最为基本的孝行准则。父母对子女所希望的,除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外,更有精神层面的高层次需求。虽然孝的定义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表现可能有所不同,但我们亦倡导践行现代最为基本的孝的行为准则。
  3、利用节庆效应弘扬和传播孝文化。自古以来,中华传统节日中都饱含着浓浓的亲情,如除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等,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中华民族的诸多节庆都强调亲情,以家庭的归属和对祖先的缅怀为主,强调家族的重要性与家庭的温馨。因此,应借节庆之际,不断宣传和强化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纽带,同时,还可大力推广父亲节、母亲节、重阳节,将敬老、爱老的思想与节日活动紧密结合。
  4、在道德层面不断强调孝文化的教化作用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维护。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等法律对此都有明文规定。比如,“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等等。对于不尊、不敬、不孝之徒应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5、文化研究机构、公共教育部门对孩子、公众持之以恒开展好经常性教育。
  6、健全孝道公共评价与激励机制,厘清新社会条件下孝道的内涵与标准,让孝道更具操作性。
  7、在社会福利、公共设施等方面更关爱老人,发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宣传那些真心尽孝的道德楷模,长期保持宣传普及与舆论引导的作用。
  重视与弘扬传统孝文化,应是全民道德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有法律的保护,道德的提升,社会的保障,孝道的倡行,舆论的监督,可以相信,新时期的老人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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