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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聚焦农民工子女上学难

Tag: 申论热点 2011-08-2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难以“确定”的农民工身份
  离新学期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在合肥市丁香花园三期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张师傅也越来越焦虑:如果8月25日之前还找不到学校上学,他将不得不把6岁的女儿送回乡下读书。那不仅意味着他希望女儿能够上一所好学校的愿望落空,也意味着他的妻子要同时回到乡下陪女儿读书。
  “报纸上说进城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还能享受同城待遇,为啥我的孩子却上不了学?”在找了多所学校,并且屡屡碰壁后,张师傅一脸无奈。由于他无法提供一份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务工证明和暂住证,他的女儿将很难留在城里上学。
  张师傅是河南信阳县人,老家的教育资源落后,“家门口的小学只有三个年级,学生要想继续上就得去离家较远的另一所学校”。他告诉记者,“家里只有奶奶一人,把女儿留在家里,不放心,时刻牵挂,不利于孩子成长。”
  安徽省教育厅于去年4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为“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而积极推进就学零障碍。
  合肥市教育局在当年不仅确定了115所定点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中小学,并且在转发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的同时,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设置了一些具体的条件,要求进城务工农民在申请子女入学前须提供经商或务工证明、暂住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今年,合肥市更是在坚持这一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将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扩展到134所。
  “让进城农民工提供这样一些证件,其实是对他们身份的一种基本确定。和之前相比,在合肥务工的外地农民工子女随迁入学,有两个很好的优惠政策,一是基本‘零障碍’,一是‘同城待遇’。”合肥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此政策是要保证“两个百分百”,即“符合条件的百分百安排在公办,百分百享受同城待遇。”
  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即便是设置了这样一个“确定基本身份”的简单条件,很多进城务工人员仍然由于不符合这个基本条件而无法让其子女进城上学,其中,由于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的更是非常之多。
  孩子想上学屡屡碰壁
  从7月份开始,张师傅就先后到其工地附近的华府俊苑小学、六十七中小学部等数所定点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打听报名的事。
  7月1日,合肥市很多小学均开始接受新生报名。当天,张师傅带着女儿来到附近的一所农民工定点学校。在报名处,张师傅向工作人员咨询报名的事。当他表示自己是外来务工人员时,工作人员立刻表示“不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张师傅问其有没有办法接收,工作人员只回复他“不收”,便不作任何其他解释。
  经过和周围的人打听后,张师傅才明白,原来当天学校只接收学区内的城市居民的孩子,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若想上学,则需要等到学区内学生报名结束之后才能开始。
  8月初,张师傅又带着女儿来到另一所小学。学校报名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师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若想入学,家长须提供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暂居证(一年以上)、疫苗卡、学前班证和务工证明。
  工作人员告诉张师傅,学校预计招收80名农民工子女的名额已经收满了,不过,只要张师傅能够提供这些材料的话,仍然有可能入学,并且工作人员让张师傅留下了联系方式。
  学校并没有完全拒绝,这让张师傅看到了希望。然而,张师傅心中仍然犯疑的是,自己并不能提供务工证明和暂住证,学校会同意接收吗?
  张师傅在工地上是一个“小包工头”,也就是工程总承包下一个小项目的承包人。“像我这样的人,和谁签订劳动合同呢?”据张师傅介绍,不仅他没有劳动合同,就是他“手下”跟着他干活的20多名农民工也都没有劳动合同。
  果不其然,十多天过去了,张师傅仍然没有接到学校的电话。
  无奈之下,张师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一所非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在这所学校的报名处,张师傅没看到工作人员,于是来到门卫处询问。一名妇女拿出一张表让张师傅填。
  “表上有一项是要求家长明确表示自己自愿交借读费的,不是学校强制的内容。”张师傅告诉记者,当他得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交9000元借读费,并且要一次性交齐,其中不包括学杂费时,便询问借读费能不能上一年交一年。“哪知道,那名妇女立马把表收起来,说必须一下交9000块,一两年划不来,还是别报了。”
  “那么高的借读费,我们哪里能交得起。实在不行,只能回家读书了。”8月17日,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已经做好了送女儿回家上学的准备。
  教育部门暂无力改变现状
  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安徽省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中,仿照全国其他省份的做法,允许各地根据各自情况设置一些基本条件。“这种设置既是确定农民工身份的需要,也是在现有城市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必须做出的一种限制。”
  记者在一些基层教育管理部门采访时也发现,实际上,很多地方在具体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入城子女上学政策时均会作出一定的人性化的微调。
  合肥市某个区文体局基础教育科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一些有着特殊困难的家庭,学校往往还是会降低门槛,接纳他们的孩子上学,“但是这个口子又不能开得太大,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一般情况下,教育部门还是主要通过审查‘四证’,即务工证、暂住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方法来确定是否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对于暂住证,虽然有“父母双方均须暂住满1年”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时仍然按照“父母双方有一方暂住满1年即可”。
  同样,对于劳务证,一般的要求是务工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经商办企人员须“出示本人的工商执照”。不过,在实际执行时,对于诸如在菜市卖菜的这些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商执照的人员,往往会采取提供“摊位证”这样的类似证明来代替劳务证的方法。
  在合肥市蜀山区,区文体局甚至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读初中的政策做出了更加宽松的调整,该区对那些“在本区小学毕业且同意统一分配的农民工子女,全部就近安排在本区的公立初中就读”。
  合肥市蜀山区文体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微调并不能惠及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尤其是无法惠及那些在劳动用工不规范的企业上班的务工人员以及建筑企业的农民工。“我们早早地在5月份就已经对外发放了很多份‘温馨提示’,明确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然而,在今年的报名过程中,很多家长还是无法提供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对我们的解释他们也不听,这让我们很是头疼。”
  此前,有合肥媒体报道称,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为了能让孩子顺利进入城里的学校上学,甚至不惜办假的劳动合同。对此,有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的确发生过,但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合同上的劳动者会出现在完整的单位员工花名册上,因此,“办假证,并不能蒙骗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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