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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Tag: 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资格审查 2011-06-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2011年度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各职位资格审查结果,对因考生审查不合格和弃权出现面试人数空缺的职位,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递补资格审查于2011年6月17日上午(8:00至11:30),在省林业厅楚林宾馆培训中心小会议室(武昌区彭刘杨路106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不需携带,201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二)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审查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
  (四)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本次递补资格审查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将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再次递补人员,组织递补资格审查。
  请有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网上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任警官,联系电话:51796005。
  附:湖北省2011年度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省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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