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阳新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1年黄石阳新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主要考察时政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基层工作基本常识与技能等内容。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别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阳新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阳新县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阳新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阳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阳新县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
2.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7.涉毒、涉黄的,涉赌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党员、群众评价较差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笔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上午8:40—12:00 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101、105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4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则提供)。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民政局105办公室。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
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时政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基层工作基本常识与技能等内容,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加分政策:对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由县民政局审核。
(四)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根据《阳新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情况,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五)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所有笔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由阳新县民政局按报考岗位统一安排到相关镇(区)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薪酬及福利待遇。
四、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阳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公告由阳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7314509;7314506。
阳新县民政局
2021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yx.gov.cn/xwdt/gsgg/202104/t20210408_781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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