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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洪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Tag: 荆州洪湖市教育系统招聘 2020-11-2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荆州洪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7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11月26日17:00。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复习。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洪湖市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湖市教育局制定了《洪湖市2020年非义务教育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26号),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湖北省域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74名高中、中职、特校、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岗位。洪湖市贺龙中学、洪湖市文泉中学、洪湖市第二中学、洪湖市职业教育中心、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15所公办幼儿园共74个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洪湖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湖北省域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执业资格技术或等级条件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且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任合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洪湖市现有在编教师;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洪湖市2020年公开招聘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1) 。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11月26日17:00。本次考试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根据岗位要求重报或改报。11月26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洪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洪湖市教育局人事股0716—2439158)。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缴费。报考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17:00。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2月14日9:00~12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附件2),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洪湖市教育局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比例不足1:3的,有笔试成绩的考生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洪湖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退费手续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免缴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六)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或才艺展示、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和洪湖市人社局、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对因考生放弃或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七)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调剂补录。考核结束后,乡镇幼儿园若有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城区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未入围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以1:1的比例进行调剂补充,再次组织体检和考核。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综合审定后,将体检考核合格对象确定为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在洪湖市人社局、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经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洪湖市教育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经费预算等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聘资格。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第一年为试用期。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洪湖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0716—2439158)。

  (二)确保手机畅通。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洪湖市教育局,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三)认真核定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四)按时报到。拟录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洪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五)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体温,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六)特别声明。洪湖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聘未尽事宜由洪湖市人社局、洪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洪湖市2020年公开招聘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湖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jingzhou.gov.cn/fwzc/zpzl/202011/t20201113_540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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