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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阳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Tag: 2020年湖北事业单位襄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20-07-2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襄阳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7月25日09:00至7月27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2020年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

  根据《省应急厅危化处关于襄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情况》反馈的我区事故多发频发的根源和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切实提升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解决区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拟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2名。

  具体条件和岗位数见《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2020年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学历条件。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情况,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有关机构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四)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设置。

  (五)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统一为2020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7月25日09:00至7月27日17:00。

  (二)报名办法

  考生需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报名表、二寸近期彩色登记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学业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xysxcqyjglj@163.com。

  报名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当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当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测试环节,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3.体检。体检应在襄阳市卫健委所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临时通知,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其他环节参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区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要求递补的,经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可以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发布聘用通知。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享受我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606321(襄城区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0-3353208(襄城区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

  2020年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襄城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专项招聘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doc

  襄城区应急管理局

  文章来源:http://xc.xiangyang.gov.cn/zwgk/xxgkml/gsgg/202007/t20200717_2204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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