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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

Tag: 2018年湖北公务员湖北公务员公务员 2018-06-2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职位招录计划调整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湖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关于2018年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调剂后达不到竞争比例职位的处理意见》,对部分职位招录计划作如下调整:
  1.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
  省襄州强制隔离戒毒所14230204002000018职位,计划招录2人,只有2人资格复审合格,达不到1:3竞争比例,取消该招录计划职位。
  2.核减招录计划的职位
  (1)省襄北监狱14230204001000003职位,计划招录3人,只有8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
  定前6名参加面试;
  (2)省黄石监狱14230204001000058职位,计划招录4人,只有11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9名参加面试;
  (3)省黄石监狱14230204001000059职位,计划招录2人,只有3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
  (4)省洪山监狱14230204001000123职位,计划招录2人,只有3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
  (5)省沙洋平湖监狱14230204001000158职位,计划招录2人,只有5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
  (6)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14230204002000001职位,计划招录3人,只有7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6名参加面试;
  (7)省襄州强制隔离戒毒所14230204002000016职位,计划招录2人,只有5人资格复审合格,核减1个招录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
  见附件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三)面试时间及分组
  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24日、25日、26日,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考生分组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请考生对照附件1、附件2,务必查清自己报考的职位代码,找准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分组,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四)面试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6号,东湖宾馆东院)1号门,东湖公园正大门左侧100米左右有指示牌。考生可乘701路、14路公共汽车在环湖路东湖站(东湖公园正大门)下车。
  (五)面试有关要求
  1.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20前、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2:2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到面试地点,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候考。上午8:20、下午13:2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查验相关证件后,经过2轮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3.考生面试考场及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所携带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发还。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家长、亲友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考生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
  见附件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工作安排
  体能测评于2018年6月27日、28日、29日进行,为期3天,每天上午7:00至12:00为体能测评时间。因天气炎热,为保证安全,请考生务必于7:00之前到达集合地点。
  报考14230204001000001职位至14230204001000059职位的考生(共计438人),于6月27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14230204001000060至14230204001000120职位的考生(共计439人),于6月28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14230204001000121至14230204001000163职位和14230204002000001职位至14230204002000023职位的考生(共计450人),于6月29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
  请考生务必查清自己报考的职位代码,找准参加体能测评的时间及职位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地点
  武汉体育学院西田径场(武汉市武昌珞瑜路461号),可乘59、72、510、401、521、538、591、702、709、728、810、905等路公共汽车到珞瑜路马家庄站下车,从武汉体育学院西门进入,前行约150米即到,现场设有指示牌。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评点。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报到,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承诺书。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4.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项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现场工作人员和裁判员透露个人信息。
  6.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7.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早餐,准备好运动服、运动鞋等。每天上午6:45至10:00为考生报到时间(上午10:00仍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因天气炎热请尽早到达。除妊娠期考生可暂缓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8.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541
  省监狱局咨询电话:027-67815542
  省戒毒局咨询电话:027-87269035
  附件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1327人).xls
  附件2: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xls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湖北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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