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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招聘公告

Tag: 2017年湖北教师湖北教师 2017-11-1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湖北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湖北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上述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3.应届毕业生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博士不超过35岁、硕士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218.199.196.16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并将个人简历或应聘资料报送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相关用人单位通过“招聘系统”流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17年11月30日前,用人单位将经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名单,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2017年12月8日前,人事处将经复核后的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告网上公示。
  初审合格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近期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联系人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密封后,在参加面试考核前,送交人事处。
  (三)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证书:具体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应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完备,如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不相符的,即为未通过现场确认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或未完成现场确认者,即视为未通过现场确认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专门的专家评审面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开展考核面试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2月11-15日间中旬)。确定考核地点及具体时间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考核由应聘人员陈述和专家提问两环节组成,陈述不超过8分钟,提问、回答不超过5分钟。应聘人员陈述内容可以包括:个人简介、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应聘的优势等。可准备PPT(版本为PowerPoint2013),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获得的荣誉等。
  面试考核成绩依照工作岗位,按评委投票数打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拟录用原则为岗位应聘者必须获得评审专家同意录用投票数达到2/3及以上。
  (五)确定拟聘人选
  2017年12月20日前,按照录用原则和评委投票数成绩排名情况,在招聘岗位数内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5天,对举报问题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况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办理报到手续
  通过公示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到人事处办理入校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1.试用期内,出现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预聘制用人形式,预聘期为3年,实行合同管理。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聘用期满学校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本次招聘工作事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外招聘计划(2)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外招聘计划(2)

单位及联系方式

所需专业

招聘要求及说明

计划数

单位名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负责人:贺占魁

办公电话:027-67861315

Email: 247733219@qq.com

化学及相关专业

1.学历条件:博士或优秀硕士

2.业绩及奖励等要求:

32.年龄要求:30岁以下

34.外语水平: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54.其他要求:主要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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