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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Tag: 2017年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17-07-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5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为人诚实守信,品行兼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热爱统计调查工作,能够吃苦耐劳,能够加班加点;
  4、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持C1驾照)且无较大交通事故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为男性。
  6、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出差、下乡等外业调查工作。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5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动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一份等资料到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城关镇东后街27号,原粮油供应公司院内)报名,由队办公室进行初审。
  报名联系人:施中华;联系电话:0710—5812526。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面试均由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经保康调查队笔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决定是否续聘。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生活费1500元/月,无其它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待遇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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