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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冈市蕲春县招聘80名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Tag: 事业单位黄冈市事业单位 2016-06-2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黄冈市蕲春县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8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蕲春县就业局一楼招聘大厅。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公文写作,复习可结合2016年湖北省事业单位复习教材。详情如下:
  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
  实  施  方  案
  根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和我县城市管理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协管人员。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协管员,共计80人。聘用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占道经营或占道堆放物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聘用期为三年。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应届或未就业的往届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35周岁以内的退役军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乐于奉献。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已就业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违反综合治理条例、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6、在体检中出现高血压、心脏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的。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蕲春县就业局一楼招聘大厅。
  3、报名费用:根据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50元/人/科。参加面试人员另交50元面试费。
  4、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效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5张并认真填写报名表。
  ②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5,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则按此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公文写作,卷面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公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城市管理法规条例等,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待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若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时间另行通知。查卷时只核对试题是否评分,分数汇总是否有误,不对试题重新评分。
  (四)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性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3、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成绩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可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五)考核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主要类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有从业经验的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城管局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成绩,时间7天。
  2、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工资保险等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如不服从分配,取消聘用资格。若招聘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工资待遇:经体检、考试合格的招聘人员与县城管局用工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工资待遇约1650元/月。
  岗位补贴:按国家政策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聘用人员自己缴纳。
  六、纪律监督
  这次公开招聘由县纪委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蕲春县人社局及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详情咨询:蕲春县人社局及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电话:7251000(县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元友(15997372864)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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