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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选聘公告

Tag: 事业单位十堰市事业单位十堰市政府研究室 2016-06-1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选聘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点: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秘书科(市行政中心B栋2001室)。详情如下:
  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
  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政府调研、重要讲话、文件和调研报告起草)。
  二、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十堰市党政机关(行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较强调研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热爱调研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党政机关(行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在职在编。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人员公告、笔试、面试及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均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秘书科(市行政中心B栋2001室)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50元。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选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该岗位需求属急缺岗位,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选聘岗位,取消选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是调研写作。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五、考试时间
  时间、地点,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同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书面证明。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通知
  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告知,并采用电话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由市政府研究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进行。考察合格人员由市政府研究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人选,并确定招聘选人员。
  九、公示、录用
  考生经调研写作、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考试成绩和选聘选人选均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政府研究室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秘书科 0719-8109169;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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