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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松滋市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公告

Tag: 松滋市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 2016-03-2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松滋市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10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4:00截止,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四楼)。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松滋市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公告公布如下: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滋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加大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管执法协管员充实城管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2.身高1.68米及以上;
  3.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4:00截止;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716-6228259;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打印)、复退军人携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式2份。资格审查条件及待遇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面试50元/人。
  4.考试及公开招聘人选确定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50%,主要侧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有关法规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占50%)。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若低于规定比例,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综合能力与基本素质。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依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3)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还相同时,则对并列人员一起体检,按考核结果决定拟录用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4)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考核组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四、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实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对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附件:报名表(城管局)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滋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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