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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县乡单位综合管理类职位一般不限专业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 2016-01-2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3月下旬发布,目前201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各机关单位正在进行2016年省公务员考试编制和职位申报。根据最新资料显示,201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将有较大调整,而考试日期基本已确定在4月23号。从现在到笔试,中间有六十几天的复习备考时间,复习时间相对充足,且考生可以利用寒假时间集中备考,尤其是对于在职人员来说,整块的复习时间更是难得。
  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1.各招录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根据本单位薪酬福利水平、职业发展空间等职位吸引力要素,实事求是设置学历资格条件。除党政紧缺人才和部分专业技术职位确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只面向硕士、博士学历人员招考。县乡单位要合理设置学历条件,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岗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及以上。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盲目追求高学历等人才“高消费”现象严格把关,避免人才招不来、用不上、留不住。
  2.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及以上。
  3.县乡单位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一般不限制专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且用人单位确有需要的职位,可设置大类专业。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招录单位可根据职位特点确定一定的专业方向,原则上只设置大类专业,不设置具体专业。县乡单位职位所需的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确实需要设置专业的,可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具体专业。专业参考《湖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有关要求设置。
  4.定向招录的职位、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少数民族的职位,不得限定专业。
  5.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除在招录资格条件设置中明确不接受报考的职位外,符合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取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不得享受定向优惠政策。
  根据历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情况,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对每一个模块都开篇介绍应考须知、命题趋势、高效备考指南及名师直击考点,有利于考生熟悉湖北公务员考试的所有考点,并在头脑中形成知识构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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