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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公务员预计4月23日笔试 招录对象已确定

Tag: 湖北公务员笔试招录对象 2016-01-2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3月下旬发布,目前201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各机关单位正在进行2016年省公务员考试编制和职位申报。根据最新资料显示,201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将有较大调整,而考试日期基本已确定在4月23日。从现在到笔试,中间有六十几天的复习备考时间,复习时间相对充足,且考生可以利用寒假时间集中备考,尤其是对于在职人员来说,整块的复习时间更是难得。
  招录对象
  1.省直单位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州单位对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县乡单位不得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提出限制性要求。
  2.乡镇(街道)可设置部分职位定向本县(市、区)村(社区)干部考录,纳入“四级联考”工作一并组织实施。定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统筹设置。
  3.各地应设置相应比例的职位计划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以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各级民政、教育、农业、卫生、计生、扶贫、共青团、征兵办等部门应当设置一定职位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上述相应项目人员。县乡单位(以县为单位统筹核算)原则上设置不少于15%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上述项目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市,其招录职位计划方案不予审核通过。
  4.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区),以及其他国贫、省贫县(市、区)可拿出部分职位面向本县(市、区)和相邻县(市、区)的户籍人员或生源招录,比例不超过本县(市、区)招录职位计划的三分之一。
  5.民族自治地方(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及其他地方少数民族自治乡)可以设置一定职位面向本地的少数民族报考者,比例不超过本县(市、区)招录职位计划的三分之一。对限制户籍(生源)或限制少数民族报考的政策,上述第4项艰苦边远地区所属的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项设置,两项政策不得在一个职位中同时使用。
  6.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职位计划,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确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全省招录计划申报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实施。“招录职位”写明为“××乡镇(街道)专武干部科员职位”,不得限定基层工作经历和特定招录对象,在“备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7.各地、各单位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设置相应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也可设置相应的职位招录专业具有稀缺性的人员。在“备注”中明确“党政紧缺人才”和优惠政策。党政紧缺人才职位由各地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统筹设置,也可由各招录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8.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可设置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9.省、市(州)两级单位可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设置部分职位定向遴选我省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考派遣的选调生。
  根据历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情况,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对每一个模块都开篇介绍应考须知、命题趋势、高效备考指南及名师直击考点,有利于考生熟悉湖北公务员考试的所有考点,并在头脑中形成知识构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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