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5年宜昌市夷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8人 11月16日起报名

Tag: 宜昌市事业单位 2015-11-0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宜昌市夷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夷陵区人社局等14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35个岗位、38个职数,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8:30—11:30,14:30—17:30),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46号),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详情可查看2015年宜昌市夷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所需文化程度;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夷陵区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
午9:00—11:30。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考生可参考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
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夷陵区人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主管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进编、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