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湖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8名公告

Tag: 武汉市 2015-11-0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8名,11月9日-13日,在市法院政治部人事处报名,按照报考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拟招录一批聘用制书记员充实到审判业务庭工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8名,实行合同管理。
  二、招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履行书记员职责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7、在本市有居住住房。
  三、招考人员范围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四、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11月9日—13日,在市法院政治部人事处报名,按照报考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①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或学校就业推荐表;③本市住所证明;④2张1寸登记照片。
  3、计算机录入技能考试。
  4、面试。根据计算机录入技能考试成绩,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5、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名单。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名单(计算机录入技能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6、组织考察政审。
  7、组织体检。
  8、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书记员经过岗前培训后,分配到相关审判团队从事书记员工作,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招考办公室设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联系人:贺子敏
  联系电话:65686961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