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荆州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和湖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465号)精神,现将荆州市2015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报考荆州市公安机关(含各县、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公安局和荆州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
三、体检的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于2015年8月7日上午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在荆州市公安局(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54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9)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咨询电话
荆州市公务员局:0716—8278481
荆州市公安局: 0716—8502126
附:(公安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报考荆州市公安机关(含各县、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公安局和荆州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
三、体检的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于2015年8月7日上午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在荆州市公安局(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54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9)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咨询电话
荆州市公务员局:0716—8278481
荆州市公安局: 0716—8502126
附:(公安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 州 市 公 安 局
荆 州 市 公 员 局
荆 州 市 公 安 局
荆 州 市 公 员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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