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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公告

Tag: 武汉市 2015-07-2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5名,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武汉市实验幼儿园公益服务岗位人员55人、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公益服务岗位人员10人。(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单位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报考教师助理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相应从业资格证明;
  6.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0岁的,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体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7:00期间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2015年7月28日14:00至7月29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7月29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5年7月28日14:00至7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6日9:00-8月8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和能力素质等。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中旬,由相关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实际工作能力。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2张参加资格复审。应聘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 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相关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招聘单位应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并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现场显著位置张贴考生面试成绩;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在试用和聘用期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武汉市实验幼儿园联系电话:83960269;
  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联系电话: 13971302347
  2.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电话:027-65608497
  附件:
  一、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二、武汉市2015年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一览表
  武汉市实验幼儿园 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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