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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恩施州农科院招聘10名公告

Tag: 恩施州 2015-03-2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恩施州农科院招聘10名,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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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恩施州农科院拟专项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恩施州农科院专业技术岗位1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科成绩良好,取得学位证书,未受过处分。
  6、热爱农业科研事业,爱岗敬业,具备钻研精神,动手能力强,乐于从事科研生产一线工作,不惧经常下田下乡到基地承担科研任务和科研生产实践操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2015年7月31日以后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年龄条件
  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本科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农艺师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岗位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1、作物科研岗位4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农艺师及以上资格的高级人才。专业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农业生物技术、种子科学与生物工程、作物学、农学、设施农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草地营养生物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2、分析检测及仪器维护管理岗位2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专业为:化学类、仪器仪表类。
  3、食品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为:食品科学、食品工程。
  4、饲料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专业为: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畜牧学、动物生产类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药学。
  5、茶学科研岗位2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专业为茶学、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植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5时30分。
  2、报名地点: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鼓励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相关材料发至42141556 QQ邮箱(原件提供扫描件)。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样表附后)。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往届生: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2015届毕业生: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测试
  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1、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等。
  2、测试时间:2015年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农业局网站另行通知(本院网站正在维护中,暂时尚未开通)。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时间,于测试时间三天以前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是否参加测试,没有确认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组织测试成绩第一名者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五)考核
  根据测试及体检结果择优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考研能力、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拟聘对象由州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州农科院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0718—8416292
  联系人:姚文华
  州农业局网址http://www.hbesagri.gov.cn
  附件:
  1、恩施州农科院2015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恩施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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