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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体检公告

Tag: 湖北省 2015-03-1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320名考生入围体检(名单见附件一)。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集合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7:00至7:30。
  (二)集合地点:湖北省税务干部学校(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即面试考场地址)一楼大厅,由招录机关统一带往指定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二)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集合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出具书面声明。
  (三)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2007]25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生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内请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近视考生请佩戴适合自身的眼镜;女性考生正在月经期及怀孕的,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安排必要的体检项目。
  (五)考生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七)体检费用由招录机关承担,考生无须支付。
  (八)请考生体检后保持通讯畅通,对需要复查的考生,将通知本人;对不需要复查的,不再另行通知。为减少需要复查考生的旅途奔波,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在2015年3月25日前不要远离武汉市。
  (九)请考生下载并准确填写《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体检集合时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后期考察工作需要。
  联系电话:027-87322435 87322493
  附件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二:各职位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
  附件三: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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