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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启动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招生200人

Tag: 十堰市 2015-01-2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从十堰市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十堰从今年起,在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基础上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用五年时间选拔1000名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培养一批本乡本土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的新型农民大学生。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往届高中(含职高、中专同等学历)毕业,年龄在35岁以内、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农村青年。培养任务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科技学校)承担,采取两年制全脱产方式培养,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学员免缴学费,所需学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和技能资格证书。同时,学员还享受其它优惠扶持政策。学员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毕业回村服务合同,原则上在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市委人才办负责人就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答记者问
  1月15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十堰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拟用5年时间再培养一批农民大学生。为此,市委人才办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意义和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既是 “3331人才工程”的重要创新项目之一,也是十堰在全省率先启动的专项计划。根据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以全市农村现有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为主要培养对象,拟用五年时间,每年选拔200名免费接受专科层次(全脱产)学历教育,共计划培养本乡本土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的新型农民大学生1000名。
  问: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培养?
  答: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往届高中(含职高、中专同等学历)毕业,年龄在35岁以内(1980年2月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农村青年。优先招收以下五类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复原退伍军人;农业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小微企业管理、经营和技术骨干;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及创业农民。
  问: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答: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产生。报考人员请到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处报名,填写《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信息登记表》(有关表格请到“武当党建网”下载),各乡镇党委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报送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地组织部门会同农业、教育、林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无异议、报名采像后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汇总。同时,各地组织部将《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上报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被推荐的学员,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毕业回村服务合同,原则上在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高中(含职高、中专)毕业证原件;电子版登记照。
  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报考人员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报名采像,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设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点报名采像。
  集中报名采像时间为2015年2月5日至2月10日,需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采像。并在打印出的《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上校核签字。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28日准时参加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前,将组织全体考生根据考试大纲,进行集中复习培训。《准考证》将在复习培训期间统一下发给考生个人。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农村政策》和《农业生产知识》四门。
  问:设置了哪些特色专业,教学方式和学习费用是怎样安排的?
  答:招生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分种植和养殖两个专业方向,学制两年。围绕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开设种养加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
  录取后的“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全部安排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教学区(十堰市科技学校)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校将针对农村实际和学员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学习和放假时间,尽量做到在读学员学习、生产两不误。
  学校实行惠农政策,学员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学员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由个人承担。市科技学校对贫困学员住宿费、交通费给予适当减免或补助。
  问:毕业学员有哪些待遇?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待遇。一是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二是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的,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三是比照《关于扶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学员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十组发〔2010〕12号)文件规定,对培养的学员统一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和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学员,落实优先确定为党员重点培养对象、优先考虑进入村级“两委”班子、优先聘用为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人员、优先给予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等“九个优先”的政策,拓展学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联系方式:十堰市委人才办,电话8652178;十堰市农业局科教科,电话8111851;十堰市招生考试院,电话8651371;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8126013;十堰科技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55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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