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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解读:为什么要推进“镇改市”试点

Tag: 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 2014-10-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对于申论,大多数考生持迷茫态度,面对冗长的资料,无从下手。湖北公务员考试专家建议考生结合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申论。权题库公务员在线考试系统正式启动,以下热点分析来源于时事报刊,公务员命中率较高:
  为什么要推进“镇改市”试点
  7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即媒体所说的“镇改市”试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全国有19800多个建制镇。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分化非常大。其中有一类镇,吸纳外来人口特别多,经济也比较发达,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一般的镇要更高一些。据不完全统计,这一类镇中,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全国就有800多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约有200个,被称为“特大镇”。
  “特大镇”现象在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省份尤其显著。笔者曾于2012年对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永嘉县瓯北镇、苍南县龙港镇、平阳县鳌江镇、瑞安市塘下镇进行调研发现,这5个镇在当年全国“千强镇”中的排名在第20300位之间;镇区人口在10万人上下;镇域GDP在80亿400亿元之间;财政收入在10亿20亿元之间,占所在县(市)的比例都在30%以上;第二、三产业比重超过了80%。这些镇从经济意义上来看都可称为小城市,但从行政意义上说还是镇的建制。这些镇已基本不再需要一些涉农部门,但按照镇的标准照样配备,而事关城市经济发展的部门,地方急需却苦于没有相应编制而无法配备。再如社会管理的部门,如公安局、派出所等,按照镇的标准设置,导致人手、经费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管理10万人口级社会所需。再扩展一点来说,财权、规划权、土地指标和开发等权限,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这些镇都应享有而实际上却没有。可见,行政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掣肘城镇健康发展。因此,推进“镇改市”试点的意义重大。
  第一,有利于巩固已有的改革探索。我们过去进行过一些扩权强镇的改革探索。但有些权力放放收收、收收放放,并不稳定,改革得并不彻底。经过不断发展,“特大镇”变市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适时给它们以市的称呼,同时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让它们站到新的更高的发展起点上。
  第二,有利于优化与完善城镇体系结构。未来的城镇化发展,要以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依托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中小城市从哪里来?光靠现有的县级市远远不够。重要的是要发展一批有潜力、有活力的中小城市,“镇改市”就是一条极其重要的途径。
  第三,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20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修订过设市标准,也没有较大规模地设市。恰恰是这20年,我国城镇化进程非常快,城镇化人口增加3亿多。如何通过低成本的设市模式探索,走出一条道路来,需要试点。从“特大镇”入手,推行“镇改市”试点,切口小,又有可复制性。
  第四,有利于推动“特大镇”自身发展。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地在一些镇进行小城市培育,规划标准上去了,行政管理架构优化了,社会资本活跃了,使得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这样来看,通过城镇化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镇改市”的探索与实践中蕴藏着巨大潜力。
  当然,“镇改市”试点牵涉面极宽,需要配套的相关改革条件很多,不能操之过急。且试且行、且看且思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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