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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网络消费的“爱”与“罪”

Tag: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2014-08-0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职人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测试。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认为,首先要掌握热点话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认为,首先要掌握热点话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最新的申论热点,希望考生能结合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备考。
  网络消费的“爱”与“罪”
  【背景链接】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新技术正在对文化消费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不仅影响其内容和方式,而且影响其价值取向,进而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和把握网络消费的新特点具有重要意义。网购比较大的扩张是在最近几年,最早从2006年开始,那时候网购的量只有258亿人民币,到了前年已经到7800多亿人民币,已经增长29倍,数字估计会在1.1-1.2万亿的网购。这样对我们整个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经起到比较大的作用。从过去只占0.34%到现在已经占到4.32%。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基本上网购每年增长的幅度在百分之八、九十和五、六十之间,网购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消费的方式,这样对我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促进我们整个国家用消费来拉动经济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标准表述】
  [原因]
  一、经营行为缺乏规制。1、隐瞒情况,制造虚假广告,使消费者不能全面判断商品质量,从而造成损失。2、网络欺诈。一些经营者编造虚假商品和服务信息,骗取消费者获利。
  二、网上消费存在安全隐患。1、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信息,进行网络不法行为。2、消费者个人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等病毒侵入电脑系统,篡改消费者账号,使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
  三、网上消费法治不完善。国内在网络运营、管理、使用方面的立法空白。现有法律简单、片面,带有应急性质,执行起来有难度。
  [特点]
  一、网络消费升级换代。互联网商用的发展,促进了消费者主权地位的提高;网络营销系统巨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为消费者挑选商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选择空间,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更加理性化。
  二、网络消费动机新颖。网络促销是一种不见面的销售,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不能直接观察到,因此对网络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网络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需求动机和心理动机。
  三、网络消费过程完整。电子商务的热潮使网上购物的过程必须完善。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是消费者需要、购买动机、购买活动和买后使用感受的综合与统一。网络消费的购买过程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确认需要-→信息收集-→比较选择-→购买决策-→购后评价。
  [对策]
  一、加快推进网购的法规与标准体系的建立,因为现在还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网络的零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问题,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等等相关方面还缺少一些规定。
  二、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因为网络的交易行为是非常复杂,是跨地区、跨领域的交易,如果没有多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有一些执法是比较难进行的。
  三、要加大创新执法的力度。如果用传统管理商业的模式来执法网上的交易,那成本是大得不可想象,所以一定要创新这些方法,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要加快电子商务的诚信体系的建立,包括跨部门的涉信执法,信息部门之间的共享,以及服务机制化等。要鼓励第三方的机构对网络零售经营主体开展信用的评价和认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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