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33)
由于定义判断题型的出题范围较广,涉及的领域也比较多,定义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相关领域的专业术语,这类词语通常不是重点考察的内容,广大考生的专业不尽相同,而专业术语并不是考察目的,同时出题人很大可能并不属于相应的专业人士,所以考生对于专业术语不用过于纠结,更多的关注一些其他可能的关键字。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将发布一系列定义判断练习题,供考生参考。考生可结合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备考。
1.种群:指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的同种生物个体的总和。
下列属于种群的一项是:
A.一个公园中的花卉 B.一个牧场里的家畜
C.一个蜂巢里的蜂 D.湘江里的鱼
2.可见光:是指能够引起人们视觉的电磁波。
按照定义,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天空中,许多发出红外线、紫外线的天体,我们无法用可见光光学望远镜看到。这说明红外线和紫外线不是可见光
B.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房间里,我们什么也看不见。这不意味着没有可见光刺激我们的眼睛
C.通过滤色镜观察一个球是黑色的,这说明某些波长的可见光引起了我们眼睛的视觉
D.医生为患者做X光透视时,他可以看到屏幕上成的像。对医生而言,X光是可见光
3.结构性失业:指由于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的变动,使劳动力在包括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一致而导致的失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结构性失业情况的是:
A.某电子工艺厂的产品因长期滞销而被迫转产,职工小张因没有合适的岗位而另谋生路
B.农民小王乘农闲之机进城务工,但一时还找不到工作
C.小赵去年大学毕业,一心想留在大城市工作,但就不成低不就,无奈之下又继续学习准备报考硕士研究生
D.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两年,感觉没有继续发展的空间,今年辞去了工作,打算另谋高就
4.知识产权:是一种基于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领域中所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下列各项不是知识产权的有( )。
A.商标权 B.专利权 C.肖像权 D.著作权
5. 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种给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
A. 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赵某的学术论文有多处抄袭,赵某找到刘某理论,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刘某拒绝。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 周女士婚后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遂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C. 张医生在儿科病房的走廊处发现一身患重病的婴儿被父母抛弃,张医生找到婴儿的父母,但父母仍旧拒绝抚养婴儿,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
D. 王女士为了侄子能够就近上学,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诉离婚时,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首先分析题干条件:1、须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2、须为同种生物。其次进行对比,ABCD均符合第一个条件,但只有C符合第二个条件。
2.A【解析】在可见光中,紫光的频率最高,再上去就是紫外线。红光的频率最低,再下去就是红外线。红外线和紫外线皆为不可见光。
3.D【解析】首先分析题干条件:1、失业原因须是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的变动;2、劳动力在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一致。D项中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未发生变动,也不存在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供需不一致,故当选。
4.C【解析】肖像权属于人格权。
5. D【解析】本题可以采用代入法。A项赵某“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是要求法院判令某种给付,属于给付之诉。B项,周女士要求法律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是要求法院变更法律关系,而不是“确认”法律关系,不属于确认之诉。C项,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是刑事诉讼请求,而不是民事诉讼请求,故也不符合定义。D项,王女士的哥哥离婚时将房屋列为自己的财产,而王女士起诉主张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符合定义中的“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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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32)
1.种群:指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的同种生物个体的总和。
下列属于种群的一项是:
A.一个公园中的花卉 B.一个牧场里的家畜
C.一个蜂巢里的蜂 D.湘江里的鱼
2.可见光:是指能够引起人们视觉的电磁波。
按照定义,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天空中,许多发出红外线、紫外线的天体,我们无法用可见光光学望远镜看到。这说明红外线和紫外线不是可见光
B.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房间里,我们什么也看不见。这不意味着没有可见光刺激我们的眼睛
C.通过滤色镜观察一个球是黑色的,这说明某些波长的可见光引起了我们眼睛的视觉
D.医生为患者做X光透视时,他可以看到屏幕上成的像。对医生而言,X光是可见光
3.结构性失业:指由于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的变动,使劳动力在包括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一致而导致的失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结构性失业情况的是:
A.某电子工艺厂的产品因长期滞销而被迫转产,职工小张因没有合适的岗位而另谋生路
B.农民小王乘农闲之机进城务工,但一时还找不到工作
C.小赵去年大学毕业,一心想留在大城市工作,但就不成低不就,无奈之下又继续学习准备报考硕士研究生
D.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两年,感觉没有继续发展的空间,今年辞去了工作,打算另谋高就
4.知识产权:是一种基于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领域中所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下列各项不是知识产权的有( )。
A.商标权 B.专利权 C.肖像权 D.著作权
5. 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种给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
A. 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赵某的学术论文有多处抄袭,赵某找到刘某理论,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刘某拒绝。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 周女士婚后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遂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C. 张医生在儿科病房的走廊处发现一身患重病的婴儿被父母抛弃,张医生找到婴儿的父母,但父母仍旧拒绝抚养婴儿,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
D. 王女士为了侄子能够就近上学,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诉离婚时,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首先分析题干条件:1、须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2、须为同种生物。其次进行对比,ABCD均符合第一个条件,但只有C符合第二个条件。
2.A【解析】在可见光中,紫光的频率最高,再上去就是紫外线。红光的频率最低,再下去就是红外线。红外线和紫外线皆为不可见光。
3.D【解析】首先分析题干条件:1、失业原因须是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的变动;2、劳动力在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一致。D项中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未发生变动,也不存在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供需不一致,故当选。
4.C【解析】肖像权属于人格权。
5. D【解析】本题可以采用代入法。A项赵某“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是要求法院判令某种给付,属于给付之诉。B项,周女士要求法律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是要求法院变更法律关系,而不是“确认”法律关系,不属于确认之诉。C项,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是刑事诉讼请求,而不是民事诉讼请求,故也不符合定义。D项,王女士的哥哥离婚时将房屋列为自己的财产,而王女士起诉主张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符合定义中的“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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