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16)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法律 2014-04-0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2008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哪一项职权?(  )
  A.特定问题调查
  B.监督国务院的工作
  C.讨论和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D.决定重大的国家事项
  2. 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张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3年3月间诈骗王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A.30000元
  B.19000元
  C.34000元
  D.15000元
  3. 甲乙是一对恋人,在互换照片之后,终止了恋爱关系,甲向乙所要自己的照片,乙十分不满,就用笔在甲的照片上乱画一番,然后还给甲,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4.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
  5. 有一次,飞机在起飞过程中乘客罗某手机铃声响起来,乘务员和治安人员强行扣押其手机,罗不服,欲诉讼,被告方应为( )。
  A.治安人员
  B.乘务员
  C.该航空公司
  D.机长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行使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的职权。题目中说的是听取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属于监督其工作,而对于国务院的具体事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直接决定。故正确答案为B。
  2.C【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和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甲主动交代的在2003年3月间诈骗王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对该行为追诉时效为5年。因此,甲的这一犯罪事实到2007年仍在追诉时效期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因此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为共同犯罪金额30000元加上主动交代的4000元,共计34000元,故正确答案为C。
  3.B【解析】公民的肖像权,他人不得侵犯,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公民、法人的肖像权,而本题中乙的乱涂画的行为,侵害了甲的肖像权,故正确答案为B。
  4.D【解析】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而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故正确答案为D。
  5.C【解析】罗某对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应以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所在单位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C。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15)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