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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遴选公告

Tag: 妇幼保健院遴选公告 2013-12-0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根据《2013年度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拟面向全市乡镇(除东城、都亭)卫生院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专业、岗位和资格条件
  凡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遴选专业、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优良。思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待人诚恳,有奉献精神;遵守纪律,自身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3、业务能力强。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6、遴选对象应是我市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且编制身份属性符合遴选单位编制属性,遴选后,编制身份属性不变、经费供养渠道不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利川市人社局404室(公园街13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遴选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的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2张和报名表1份(见附件2,A4纸张双面打印)。
  3、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和相关情况,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开考。
  (二)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如因主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岗位未达到2:1比例的,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但考生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纳入考核范围。
  五、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核人数与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2、由遴选单位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
  1、遴选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报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审批。
  2、拟调人员名单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利川网、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关于领取准考证、考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留意利川网或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咨询电话:0718-7285806,0718-7285417。
  附件:
  1、《2013年度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doc
  2、《2013年度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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