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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Tag: 黄冈市遴选 2013-10-2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2、道德品行良好。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干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敬业精神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研究、思考问题,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5、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职前大学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7、具有规定的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挂职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含挂职经历)。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上述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0月31日。
  三、遴选办法
  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考察考核、试用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推荐报名。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市直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到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报名,县市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到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报名。报名对象须填写《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推荐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样请从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用A4型纸正反打印),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公务员登记表或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录用表复印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样式请从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17:30。
  2、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对本地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填写《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推荐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地各单位报名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公务员登记表或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录用表复印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个人报名表一式三份(含Word格式电子版,A4型纸编排),单位报名汇总表(含Word格式电子版,A4型纸编排)等,于2013年11月1日17:30前报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集中考试。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遴选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遴选考试分三步进行。第一轮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笔试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后,根据第一轮、第二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不含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考核范围)。
  4、考察考核。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后,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心理承受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排序。
  5、试用录用。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根据岗位需要决定试用人选。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录用人员正式调入后保留原职级待遇,重新任职须按照机关职数空缺和干部德才表现,按照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实施。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对试用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回原单位工作,所产生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欢迎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联系电话:0713-8361584。
  附件:报名表及相关资料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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