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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Tag: 黄石市遴选 2013-09-2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科员)5名,其中2名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非C证),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此次遴选面向本市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已备案登记的公务员。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7、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其中部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C证);
  8、身体健康;
  9、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黄石市中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811室,联系电话:6355388,6366908)报名。黄石市中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面试
  根据《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黄石市中人民法院负责组织笔试、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3(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不少于6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6日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2日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得分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不少于4人)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选调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结果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入后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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