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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官员歪曲的敬畏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 2013-09-0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已结束,接下来考生可着手准备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在湖北公务员申论考试最后一个环节时论证写作,但是在一定意义上,它才算是申论的真正开始,因为论证才是申论考试的核心,它要求考生充分利用给定材料,切中主要问题,自拟标题,全面阐明、论证自己对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题或主要问题的基本看法。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阐明、中心突出、内容充实以及语言说服力强。
  为考生能在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中拿到优异的成绩,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bgwy.org/)特发布一系列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以便更多的了解公务员申论考试题型,同时考生也可结合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梳理自己申论应该的答题思路。

  【背景链接】
  新闻主体: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些地方官员的迷信现象令人吃惊,部分领导干部敬畏鬼神,身后经常出现所谓“大师”的身影。他们或因官迷心窍,求“大师”指点升官捷径;或因做了亏心事,在反腐高压下,祈求菩萨保佑,逢凶化吉。
  【参考范文】
  迷信是一种盲目信仰和崇拜,迷信与部分官员的“亲密接触”现象令人担忧。
  官员迷信的例证在现实中可谓层出不穷。几年前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为了升官,经风水先生“点拨”在水库上修了一座桥,还绞尽脑汁地命名为“岱胡大桥”。桥建成了,官不但没有升反而因贪污受贿被判了死缓。难怪后来当地群众将这座桥称为“逮胡大桥”。
  据观察,痴迷于求神拜佛等迷信活动的官员大多有贪污、受贿、渎职等不正之嫌,这些人将迷信作为自己的“护官符”。从这个意义上讲,贪污阴影下形形色色的官员迷信现象基本上属于一种颇为典型的“贪污后遗症”。
  官员们应当扪心自问:我们该对什么执着?该对什么虔诚?该对什么敬畏?人,是需要有一点敬畏之心的,否则就可能变得浮躁、庸俗甚至为所欲为。一言以蔽之,官员应当对法律敬畏,对民意敬畏,对责任敬畏。
  敬畏法律,是因为法律作为限制公权力的利器,是约束官员恣意妄为、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枷锁。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领导应当是各级官员必须恪守的法治信条。将依法治国的第一要义理解为“依法治民”,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的严重误读,也是不少官员尤其是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
  敬畏民意,是因为民意是正义和公道的发源地。古语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顺民者昌、逆民者亡”,可见民意的重要性。“执政为民”是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信条。只有对民意真正持一种敬畏之心,才可能真正体察民情,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敬畏责任,是因为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潜台词”,责任意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理念。责任追究机制乃是高悬于“一切有权力的人”头上随时可能坠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官员的官德修炼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我反省能力,不断清除积淀于灵魂深处的陈腐观念。这就要求官员应当“诚信”而不应“迷信”。衡量现代官员诚信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责任,而不是敬畏什么鬼神和“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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