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3年黄石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安、森林公安、劳教系列)体检考察公告

Tag: 黄石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 2013-07-1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黄石市2013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森林公安、劳教系列)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黄石市2013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森林公安、劳教系列)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请相关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一、关于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排名,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在进入体检的人员中,因本人主动放弃或经资格复核后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而被取消体检资格的,按照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递补对象,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7月23日上午7:30到市公安局接待室(迎宾大道38号)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相片4张,体检费考生自理(约四百元)。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检,尿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关于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拟考察人选。
  (二)考察时间:考察工作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 0714-6538890 6516796
  附件:公安、森林公安、劳教体检人员名单
  黄石市人社局(公务员局)
 
  推荐阅读:
  2013年湖北公务员体检公告汇总

更多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