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综合基础知识 >> 其它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政治知识点储备(四)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政治知识点 2013-06-2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上半年湖北省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启动,其中部分事业单位所考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专家提醒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除了要重点复习常规性常识学科知识(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外,更要有针对性的结合所报岗位,复习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其实给广大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生在进行复习时可选择参考湖北事业单位考试辅导教材
  1、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体现在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上。
  ①在我国,人民不仅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也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它们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等政治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体现。
  ③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由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构成,通过其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只有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题中观点是片面的。
  2、“开门立法”,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立法权,确保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实行“开门立法”有助于公民平等地享有民主政治权利,但“开门立法”并不意味着公民在立法上一律平等。
  ②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实行“开门立法”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保证立法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依据。
  ③在我国,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认为“开门立法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立法权”的观点是错误的。
  3、运用政治常识说明政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理由。
  ①国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城乡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②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农民工的经济、政治以及受教育等合法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必须履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职能。
  4、用政治常识知识说明我们党怎样做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
  ①民主执政: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高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②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坚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③科学执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掌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办事,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5、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它的作用是促进祖国统一。
  ①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国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发挥着重要作用
  ②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团结联合各党派各族群众,为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反映社情民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③观点认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它的作用是促进祖国统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把它的作用仅归结为这一点是片面的。

  推荐阅读:
  2013年湖北选调生《综合知识》备考点睛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