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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滋市文化局招聘公告

Tag: 招聘公告 2013-04-1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松滋市公开招聘博物馆讲解员(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3、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流利,形象气质好。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可放宽至29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高1.58米及以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8:30至4月22日下午5:00截止;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原劳动局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716—6228259;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报考,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松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张。资格审查条件及待遇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用50元/人。
  4、考试及招聘人选确定办法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以及仪表举止。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若低于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2)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考核。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三、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实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附:《松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滋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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