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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专业人才选聘公告

Tag: 湖北省专业人才选聘公告 2013-04-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建设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经樊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紧缺专业人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聘用岗位计划数共100个。详见《2013年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1)。
  二、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选聘对象条件为具有国家一、二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选聘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相关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所需专业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者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4月28日18:00。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办公室(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8号樊城区委院内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报考人员持《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1 份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直接报名,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3、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襄阳人事考试网(www.xfrsks.cn)、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樊城党建网(www.fcdj.gov.cn),下载《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附上述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fcxp2013@163.com,并于2013年4月28日前,持 上述证件的原件到襄阳市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
  5、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7、引进的各专业人数与报名人数以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考试,达不到此比例的,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到其他专业。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侧重对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方面的测试。笔试时间拟定5月中旬,时间半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类专业引进人数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拟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需求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需求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结合考试总成绩、考察及体检合格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襄阳人事考试网、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党建网等网络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同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负责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服务与管理。聘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保管、年终考核、职称申报、工资审核发放、 档案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相关后续工作均由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聘期管理。选聘人才到樊城后统一安排工作,选聘人才的首次聘用期为3年,不执行试用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在聘用期间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聘用期满后,对聘期内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若本人愿意留在我区工作的可继续聘用。并根据区内事业编制状况,经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 编办共同考试和考察,a 从 继续留用人员中按规定择优录用。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区相应职级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照执行正科级工资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参照执行副科级工资标准,全日制本科生参照执行科员工资标准,由区财政统筹。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和聘用合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生活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3.6万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聘用期内,一年一发放。
  4、住房补贴。聘用期内,对在襄阳市城区无任何方式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每月补贴800元、本科生每月补贴600元,按聘用期逐月发放。
  5、续聘人员待遇。聘用期满后继续聘用人员中,没有办理事业编制的待遇不变,办理事业编制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由区财政资助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0000元安家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一次性资助20000元安家费,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安家费。
  6、其他。建立区“四大家”领导联系选聘人才制度,每名区“四大家”领导联系3-4名选聘人才,负责关心选聘人才的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
  五、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日程安排均可登陆襄阳市人事考试网、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党建网查询。具体事宜请与樊城区选聘办联系。
  联系人:唐 芳(18371006392)
  黄顺全(18371006307)
  杨赟曌(18371006172)& #160;
  办公电话:0710-3223701     传真:0710-3223701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委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樊城区高庄街8号)
  邮编:441002
  附件1:《2013年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附件2:《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樊城区公开选聘紧缺专业人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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