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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春节式涨价

Tag: 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 2013-03-0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参照历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安排,预计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将在3月左右启动,考试时间预计在4月份,对于想要报考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的考生们,可提前做好考试复习准备。
  根据往年参加湖北公务员考试考生的经验来看,要想做好申论,就必须紧跟社会热点,尤其是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的话题和事件,并注意联系性质相同或相反的事件,养成积累素材的好习惯,考生一定要引起对
申论热点材料的重视。并且在针对一个重大申论热点问题展开复习时,更要细心收集和提炼出针对申论考试热点的中心论点论据,围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有意识地作些文字表达方面的合成、归纳、写作的训练。避免临场发挥时挤牙膏或提炼不出规范贴切、经典权威的结论和论点来。
  对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www.hbgwy.org)特搜集一系列申论相关的社会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考生复习时可结合201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做好考前复习计划安排。
  春节式涨价
  【背景链接】
  新春伊始,“涨价”成为不少消费者的“蛇年初体验”。在刚刚结束的长假,餐饮、理发、洗车、家政服务的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一些饭店和理发店还以“春节套餐”“最低消费”为由变相涨价。
  菜价“三级跳”、洗车费翻番、餐馆加收服务费……春节前后,与百姓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价格普涨。为了平抑春节价格,发改委、商务部等出台了价格备案、开设平价超市、扩大蔬菜种植面积、节前集中投放粮食蔬菜等措施,保证了市场基本供应。交通部对高速公路实行免费,减轻出行成本,这些举措对稳定春节物价至关重要。然而,如今春节涨价的现象依然存在。
  [原因]
  据了解,剔除正常的节日涨价因素,搭车涨价、暴利环节、隐性成本是导致部分行业价格“异常波动”的三个重要推手。
  其一,一些经营性领域出现的“暴利环节”削弱了国家价格调控的效应,让节日物价“此消彼长”。
  其二,从经济学的规律看,特定时间价格的上涨,最直接的原因还是供需关系变化。春节期间,老百姓的需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井喷,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有合理因素。
  其三,由于生产周期、信息不对称、经营性收费、游资炒作等多种因素影响,在近十年的历史中,春节消费价格增速已多次呈大涨大落轮回,春节期间几乎是全年物价波动最大最长的时期。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虽然商品、服务类的定价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针对节前服务行业大幅度涨价,且不允许再使用优惠卡、贵宾卡等打折手段,商家在办卡时不明示而强迫消费者按涨价后的价格消费,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此外,事先不予明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存在隐瞒价格或引诱消费等行为,商家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总之,执行政府定价标准的服务产品如未经批准擅自涨价,自然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但属于市场竞争行为的节假日服务行业涨价,并不违法,可违反商业伦理、有损信誉度,是一种短视行为。
  [措施]
  对此,湖北公务员考试专家建议:
  一方面,加强监管平抑节日“异常波动”。节日期间,服务性价格虽然由供需矛盾引发上涨,但“逢节涨价”的现象也表明了行业发展不成熟,行业自律不够。春节期间吃、住、行等方面如果出现恶性涨价现象,必然有投机行为存在。建议各地相关部门价格监测与举报监督同时进行,而且行动要迅速,抑制不合理的涨价。事实上,节日前后服务价格的上涨可以理解,但要涨得合理、明白,应倡导连锁经营、品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密切关注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监督经营者对节日期间的服务业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另一方面,尽快出台“反暴利法”。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也有类似规定,但没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监督价格的过程中,很难找到标准判断暴利是否存在。对此,我们还要尽快出台“反暴利法”。反暴利法应该对企业的合理利润作出规定,比如,某一个行业的利润超过该行业的百分之多少就算暴利,还要有效监督企业的涨价行为,当企业表示因为成本上升而涨价,它需要出示相关票据、账单,证明自己的涨价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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