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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恩施州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Tag: 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体检 2012-08-2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恩施州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公务员局2012年8月14日《湖北省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和《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恩施州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的组织
  报考恩施州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共同组织。
  三、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2年8月24日在恩施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恩施州公安局(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院内集合点名(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对于视力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报考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州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费(390元)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11)联系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5827
  恩施州公安局:0718—8213515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恩施州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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