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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即将启动

Tag: 湖北省政法干警 2012-08-0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已召开。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相关工作人员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全省共计划考录148名县(市)级政法机关干警,其中公安系统108人,法院系统28人,检察院系统12人。

  省委副书记、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昌尔在会上要求,要认真组织领导,绝不能有丝毫松劲懈怠,进一步强化责任,保证人力、物力、时间、技术到位,确保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从编制等方面做好接收准备,确保合格毕业生到岗。要加强培养使用,将毕业生安排在一线专业匹配岗位上,从生活、政治、学习上关心他们,并纳入本单位青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为定向毕业生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编制计划管理,完善招录机制,督促县级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严格审核各单位岗位、职位、编制的使用情况,为政法定向招录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保证。

  据了解,本次考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期满且未经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湖北省“四项目”人员。目前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暂未公布,建议考生及时关注2012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资讯专题以了解更多报考信息。笔试时间为9月15日至16日两天。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考生在复习时可参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具体科目表如下:
  专科层次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本科层次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和第二学士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
9月15日上午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9月15日下午 申  论
14:00-16:30
申   论
14:00-16:30
申  论
14:00-16:30
9月16日上午 文化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民法学

9:00-11:30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9月16日下午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次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基本条件如下: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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