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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6-0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登陆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es12333.com或登陆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ezrc.org.cn查询。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报考演员、讲解员、文艺工作岗位的人员于6月13日前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目测(具体目测时间由考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目测合格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再按统一时间报名。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东风大道236号水映华庭3号楼二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4、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5、州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恩施州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表2)。
  8、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9、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10、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11、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3)一式一份。
  12、报名考试费100元(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湖北省民族歌舞团演员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15%,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35%(湖北省民族歌舞团演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20%)。
  2、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见6月25日后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es12333.com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但面试当日弃权的不再递补人员。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综合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2、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具体要求见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单位较小的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备案
  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备案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考核、体检材料等,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人员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办理人事代理,并按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联系人:吴伦文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附件:
  1、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恩施州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报名登记表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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