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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Tag: 招聘公告 2012-05-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京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通知》(鄂人[2003]16号规定)及京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9)等文件精神,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临床护理人员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院校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生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护士执业证。应届生可凭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名。已在其它公立医院工作的临床护理人员报考必须经本医院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报名。
  2、临床医疗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生可凭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名。
  3、检验、影像、药剂和其他系列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医学类院校相关专业二本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生可凭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名。
  4、其他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1。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年龄可以放宽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引进特殊人才须报市人社局批准。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三)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荆门人事考试网、今日京山网、中国医疗人才网和京山县人民医院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21至6月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考试中心。
  3、考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5、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和开考比例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计算机、设备维修专业的开考比例可放宽为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招聘从事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以面试成绩参加综合成绩排序。
  (四)《准考证》领取:笔试前一周为准考证领取时间,以《今日京山》、《荆门人事考试网》通知时间为准(不进行电话通知);领取地点: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考试中心。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完成。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按照临床、医技、检验、药剂、护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划分系列,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序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荆门人事网、今日京山网和京山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审批。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聘用等相关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张传生、县人民医院纪委书记李可军同志担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方案由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京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山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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