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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Tag: 五峰土家族选拔公告 2012-05-0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决定并报经宜昌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宜昌市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
  1、团县委书记1名
  2、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3、县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1名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7个)
  1、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3、县旅游产业促进局局长1名
  4、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1名
  5、县森林公安局局长1名
  6、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1名
  7、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
  1、正科级职位的选拔范围:宜昌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宜昌市辖区内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领导成员。
  2、副科级职位的选拔范围:
  ①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招商局副局长、县旅游产业促进局局长、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宜昌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工作人员,在五峰工作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宜昌市辖区内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领导成员。
  ②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全市公安系统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①现任副科级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务的任职年限;
  ②报考团县委书记的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县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的年龄42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中共正式党员;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团县委书记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①年龄42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学历必须为大专以上);
  ③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④报考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
  以上所有职位任职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5月31日,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者,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步骤
  ㈠推荐报名。县内的人员由各单位组织统一报名,县外的人员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任职文件复印件、工龄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填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每人主报1个职位,兼报1-2个调剂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8:00至5月17日18:00
  报名地点: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㈡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公开选拔的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对公开选拔的职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8的,对有兼报职位的报名者在征得其个人同意后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1:8的,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
  ㈢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后,分团委书记类、其他正科职位类、公安职位类、其他副科职位类,按职位数1:5的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在通过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职位未满5人,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时按照同等分数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考生不愿调剂或者无法调剂的情况时,可从未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设评委11人。评委当场亮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得分。
  ㈤公示、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考察。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㈥确定任用人选。按照考试成绩占95%、考核成绩占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任用人选。县委发文任命或推荐提名,办理任职手续,通过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级别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相应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拔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公告及各项成绩均登录湖北·五峰政府门户网站
www.hbwf.gov.cn查询。
  咨询电话:5822589
  传真电话:582114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报名须知
  2、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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