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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出台“十条禁令” 严管公务员“吃拿卡要”

Tag: 湖北省公务员 2012-05-0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了解到:我省将出台“十条禁令”,严管公务员“吃拿卡要”。《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作出相关规定,并于5月14日前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征求修改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任何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不得有下列十项行为:
  1、强制投资者和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提供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赞助;
  2、强制投资者和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3、强制投资者和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或承揽工程;
  4、强制企业在接受检查时暂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
  6、违规举办各类研讨、评比和表彰活动等,并收取费用;
  7、未经企业许可,公开企业核心技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8、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
  9、干涉企业合法用工自主权;
  10、其他侵害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或损害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列示,禁止各级行政机关向投资者和企业越权、超标准、自立项目收费,禁止对同一收费项目在法定期限内重复收费。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行政机关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检的,应购买所抽取的样品。需要由被检查企业无偿提供的,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对企业产品检测需返还的,应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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