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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案

Tag: 湖北省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 2012-03-0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省2012年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村主职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案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夯实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省委组织部2012年“2111计划”的总体安排部署,2012年,全省计划定向从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伍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五项目”人员)以及优秀村主职干部中招录2000名左右公务员,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为落实好“2111计划”,保证招录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要求
  这次招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历结构;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形成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人才锻炼培养选拔的工作格局,努力建立起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招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这次招录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考录工作首位,既重考生的才,更要注重考察考生的德,要凭实绩看德才。对在基层一线岗位上工作不扎实,表现不好的考生,考试成绩再好也不能录用。
  二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务工作要坚持“阳光”操作,打造“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好中选优。具体工作安排建议和全省“四级联考”统筹考虑,实行集中统一部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不得设置有碍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和条件,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维护考录公平。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开展工作。
  三、招录对象资格条件
  1、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309名。招录对象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具体资格条件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任职3年以上(2009年7月1日以前任职)。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6年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上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2、从“五项目”人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1868名。招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资格条件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截止2012年6月30日,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其中退伍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201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凡本人存在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不能报考。
  四、实施步骤
  此次招录工作和全省“四级联考”统筹考虑,与2012年全省公务员招录一并实施。主要步骤有: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和备案等。
  (一)制定录用计划
  此次定向招录全省计划总数为2177名,其中:从村主职干部中招录309名,原则上每个县(市、区)3名;从“五项目”人员中招录1868名,原则上每个乡镇2名。计划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党委组织部。各地结合本地县乡规模大小、编制缺额、“五项目”人员实际人数及分布情况,在招录计划总数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招录职位,并按照“四级联考”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将招录职位一并上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四级联考”同步实施。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在2012年3月份启动全省“四级联考”,向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四级联考”工作方案,并统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
  各市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五项目”人员可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对通信不畅地区,也可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助考生网上报名,统一下载准考证;村主职干部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并统一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审查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场均设在武汉。
  (四)资格复审、调剂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招录单位做好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实行网上公开调剂。
  (五)面试
  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市州为单位实行集中面试。各市州具体面试方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派驻面试工作巡视检查组。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差额考察比例确定,体检程序、公示范围、办理录用手续等具体事项,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规程,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凡享受这次优惠政策参加定向考录的人员,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在所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面向优秀村主职干部和“五项目”人员中大规模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是2012年全省组织工作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强与编制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还要争取宣传、公安、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好有关工作协调和工作保障问题,形成工作的合力。
  2、做好“四级联考”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此次定向招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早谋划、早启动。在全省“四级联考”总体方案下发以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招录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将定向招录计划任务,科学合理的分配到各招录单位,提前做好职位申报的准备工作。要熟悉有关政策,把握招录要求,确保工作进度,推动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3、确保招录工作安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录工作安全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信访处理,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和谐的招录工作氛围。参与考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防微杜渐、预防在先,时刻绷紧考试安全这根弦。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犯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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