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公安机关政法干警面试、体能测评公告
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考招生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考招生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加人员
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根据2011年11月9日、14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专栏中,公布的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考招生 《各职位面试入围名单》和 《调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 《职位调整后增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确定(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面试、体能测评集中于2011 年11月19日至21日在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武汉市解放大道96号,从沿河大道南门进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报考黄石、襄阳、十堰、咸宁、恩施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于11月19日面试;
报考荆州、荆门、孝感、潜江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于11月20日面试。
考生参加完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安排为: 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次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体能测评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6:50在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食堂前集合,上午8:2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00在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警体馆前集合。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分别进行面试、体能测评。
3、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部分考生需在候考室吃午餐。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食堂为考生预备了盒饭和矿泉水, 请备好零钱。
4、体能测评标准按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322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8170。
附:1. 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考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3.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湖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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