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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Tag: 公务员面试 2011-02-1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卫生部2011年面试具体安排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2月23日至2月26日进行,每天上午9:00(2月25日下午13:30)开始面试。面试地点为西苑饭店养怡园A座(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各职位时间安排、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2月25日12:00)前报到,截止当日上午8:50(2月25日12: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其中:报考卫生监督中心职位21、22、23的考生需于2月25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请于当日8:30前报到)

  考生在面试报到后进考场前,须提交“面试确认”所列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

  卫生监督中心职位21、22、23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包括:

  1.笔译。将一篇中文短文翻译成外语,一篇外文短文翻译成中文,时间30分钟。

  2.对话。考生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10分钟。

  3.口译。逐句播放外语录音,即时翻译成中文,时间20分钟。

  附件:1.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xls

  2.面试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doc

  卫生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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