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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Tag: 公务员面试 2011-02-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以人力资源部公布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具体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地点及联系电话

  面试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实施,面试考生要到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在省会城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7-87307502。

  三、注意事项

  1、考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2月14日下午17时前,电话告知各省局是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们将根据需要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人员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及准考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现有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4. 有关要求

  面试前1天,请考生到各报考省局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10-64463319

  特此公告。

  附:2010年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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