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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练习15

Tag: 湖北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 2010-12-1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6.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 )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A.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

  B. 检察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决定

  C.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判决

  D.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裁定

  17.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中,( )处于核心地位。

  A,危害行为

  B.主观要件

  C.危害结果

  D. 主体要件

  1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 )裁决。

  A.县公安局

  B.市公安局

  C.县、市公安分局

  D.公安派出所

  19.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的起算时间为( )。

  A.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日

  B.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次日

  C. 行为人开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日

  D.行为人开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次日

  20.对劳动教养案件,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在调查完毕后,应当制作《劳动教养呈批报告》,

  连同案卷材料报送( )审核。

  A.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B.上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

  C.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D.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参考答案:

  16.A [解析]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强制拘留,强制传唤,遣送出境;强制划拨,强制扣除;强制拆除;代履行,强制金等。

  17.A [解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其中,危害行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中处于核心地位,缺少这——要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就不能成立。

  18.D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19.A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第2款作了规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据此,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日即作为追究时效起算时间。

  20.A [解析]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完毕后,应当制作《劳动教养呈批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认为违法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报送地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完毕后,也应按相同的程序报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决定;对符合聆询条件的,应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组织聆询,之后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决定。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请审议的劳动教养案件之日起的2日内,以同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是否劳动教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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