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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简介

Tag: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简介 2010-11-1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摘自“2010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大纲

  单凭大纲,考生似乎还不能看出个所以然,因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对部分申论考试还不是很了解的考生,特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简介,供考生参考。

  考试概念

  “申论”一词,出自孔子所说的“申而论之”。从字面来理解,“申”为引申、申述,“论”为议论、论证,“申论”则指针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

  作为一种应试文体,申论最早出现于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之中。经过几年的实践,以及专家学者们的改进与完善,申论现已成为湖北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门基本科目,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应试者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申论资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申论是测试考生写作水平的一种方法,但与传统的作文考核有所不同。作文只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展开论述,侧重考核的是考生的文字功底。考生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好恶去立论选材,尽情张扬个性地放言宏论,因此,作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考生的写作水平,即“纸上谈兵”的能力,而无法全面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则不仅限于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察,更侧重于考察应试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现实针对性,能让考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

  作为一种专用于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应试文体,申论适当地借鉴了我国古代科举应试中“策论”的一些经验与做法,但在内容上比“策论”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在形式上比“策论”更加灵活多变。“策论”大多要求应试者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论述,即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查应试者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则要求应试者从一大堆反映日常问题的现实材料中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全面考查应试者搜集和处理各类日常信息的素质与潜能,充分体现了信息时代的特征,也适应当今公务员实际工作的需要。

  申论考试摒弃了原来的简单议论文的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概括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不单单涉及到议论文一种文体...

  考试特点

  (1) 测试形式灵活多样

  申论测试除了所给出的材料部分外,其答卷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概括部分,二是方案部分,三是议论部分。就文体而言,概括部分可能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中的某一种形式,也可能综合了多种文体形式;方案部分,则是应用文写作;第三部分自然是议论文写作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申论测试既考查了普通文体的写作能力,也考查了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形式非常灵活、实用。

  (2) 测试背景资料涉及面广

  申论测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公务员,因此十分注重对考生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测试。为反映这一要求,申论所给定背景资料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涉及范围极其广泛,且表述比较准确,一般不会出现偏差。

  申论的背景资料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有定论,也有一些问题尚无定论或存在争议,需要考生自己去理解、分析和判断,并做出结论。至于一些难以定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争议激烈的前沿问题,一般不会成为背景材料。

  (3) 测试目的针对性强

  申论测试考查的目的明确,针对性很强,即主要考查考生阅读、分析、概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通过对背景材料的分析、概括、论述体现出来,从所提出的方案对策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出来。从这一角度看,考查的目的与测试的命题是密切相关的有机整体:目的具有针对性,试题也具有针对性;试题为测试的目的服务,目的则是试题设计的指导思想。

  (4) 测试标准具有先进性和国际性

  选拔公务员的申论测试,一开始就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仅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和素质的考查,而且也注重对应试人员将要从事行政机关工作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素质的考查。在科目设置、考试形式上都是按国际标准设计的,在内容上体现了中国特色。

  西方一些实行公务员制度时间比较长的公务员考试,是分类分等、定时定期进行的,人员的选拔录用与职位紧密结合,采用不同的试卷,以满足不同岗位、不同职位对人员的不同需求。我国也将逐步在公共科目试卷中,体现中央国家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在用人上的不同要求,逐步作到分类、分等、定期考试。

  (5) 没有确定的标准答案

  申论测试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从资料背景来看,都是有关当前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问题,有的已定论;有的尚未定论,完全要考生自己来解决。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提出对策或是对对策进行论证,都不会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

  以对策部分为例,这部分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办法要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但是针对性和可行性是相对的,在不同地区以及发展中的不同阶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不可能一样,更何况有的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合理的方案,因此哪一种更为合理,针对性与可行性更强,要对若干方案比较论证后方能确定。又比如论证部分,抓住什么问题、从什么角度论证、采取什么方法与结构,要适合自己的特长,因而也决不会有一个具体唯一的标准。因此论证(作文)部分的评定,也只能是综合的、全面的、等级式的,不可能有确切的唯一的标准。

  正因为申论测试没有确定的答案,这给了考生以发挥的空间,不同的考生完全可以较充分地展示各自不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选拔者挑选到满意的人才。

  (6) 测试具有前瞻性

  申论测试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个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公务员考试命题不仅会与这种发展趋势相适应,而且还会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

  研究一下申论试题就会明白,申论考试的结构比较规范,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注意事项,说明答卷的要求、时间,提出指导性建议;其次是写作要求,第一,对给定材料进行理解、分析、整理、归纳、概括、综合,并用限定的篇幅概括出所给背景材料的主题。第二,用限定的篇幅对主要问题提出见解,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要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第三,用限定的篇幅对见解、方案进行论证。要求:自拟标题,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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