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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西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11-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省郧西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服务人才兴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党纪、政纪和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备岗位设定的毕业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司法局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综合治理证明,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交考务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联系电话:0719—6225778

  (二)考试:本次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实行100分制。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基本县情、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其中:报考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及测绘、劳动就业管理、劳动监察岗位的,笔试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县职业技术学校(东校区)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l: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实行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家面试组当场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本次考核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招聘人数进行等额考核、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聘用管理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试)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执行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确因工作能力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者,或不愿在分配的岗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考核结果公开,拟聘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郧西县2010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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