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招聘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公告
为加强安监队伍建设,2010年鹤峰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结合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实际,现将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好,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身体健康。
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煤矿采矿及相关专业,35岁以下。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彩色登记照二张,报名费100元,于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11月10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0年10月31日,即截止2010年10月31日未满36周岁的均可,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50%、面试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综合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聘用。
六、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县安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下午2:30至4:30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九、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地点: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峰县安监局
咨询电话:5281578,52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