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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系统政法干警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

Tag: 政法干警体检公告 2010-09-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培养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及其政策解答的有关规定,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法院系统招录考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见附表一)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法律硕士培养层次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及“四项目”第二学位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二)体检具体事项

  1、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张于9月22日上午7:30时到省法院大楼(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东侧立案大厅集合,并于上午8:00时实行封闭管理。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焦虑及恐惧。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大小便检查者,请将大小便标本放在洗手间大小便留置处,由工作人员送检(小便需留中断尿,装容器的一半以上)。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请在经期完毕后第三天再进行补检,未婚女性请勿做妇检,孕妊期女性请勿参加X光检查。

  5、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

  6、如果现在正在服用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及其他慢性病等药物,请继续服用,并告知医生,以便医生检查时作参考。

  7、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医院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请不要随意放弃任何一项检查,以免造成漏诊。

  8、医院收取体检费400元由考生负担。并请考生体检时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时使用。

  9、该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在体检结束后三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三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027-87220328;87220485

  附件:1、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系统招录考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汇总表2、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系统招录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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