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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潜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Tag: 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2010-08-1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潜江市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鄂公局发〔2010〕3号),为做好我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合格的,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签发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8月16日-19日在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进行。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一)负责面试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熟悉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原件: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2)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复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对有些证件一时不能确认的,等查证后再予以确认。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逐项审核并签署意见,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报考同职位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核减该职位。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报省公务员局在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有异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公务员局反映。
  对过线人数与职位计划数不足1:3的职位,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特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提交调剂或核减招录计划的报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并在网上发布职位核减和职位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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